来源:财务与稽核部|2013-01-06|【 】
科资发财字〔2013〕4号
院属各单位、国科控股各持股企业:
为做好我院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企〔2012〕373号)要求,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院属事业单位负责财务工作的领导以及院投资控股企业负责财务工作的领导应牵头抓好此项工作。
(一)正确确定填报范围
2012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填报范围为全部投资企业。院属各事业单位应将本单位投资的境内、外所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参股)纳入本套报表的填报范围;院直接投资企业应将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的境内、外所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参股)纳入本套报表的填报范围。全资和控股企业涉及企业集团或集团型企业的,还应将母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纳入本套报表的填报范围。但参股企业数据与全资、控股企业数据分开报送。
(二)全面落实填报工作任务
院属各单位、国科控股各持股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企业财务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以及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编制方法,落实填报工作任务,明确分工,精心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合法、完整,并按时完成上报任务。境外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等相关规定填报。分户填报和录入的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企业要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依法进行年终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并按规定认真组织录入、审核、汇总(合并)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我院各企业决算报表由封面、主表组成,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填报。
各企业需要编报的报表为:报表封面、8张财会年企表。注意不需填报行业补充指标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情况表、年度间主要指标变动表、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
四、企业集团应全面推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要求其所属子公司与母公司同步推行新准则。企业集团母公司除编制本级会计报表外,还应当编报集团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范围及编制方法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38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中对合并报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中科院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同时更加深入地分析其财务状况,本套报表的填报级次为全级次上报。
六、本套报表填报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七、各控股企业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要求:
(一)各控股企业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前,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会计报表(包括企业个别会计报表及企业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企业还应同时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财务处理、账务调整意见或者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并填报“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备案表”,具体工作应严格按《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企〔2004〕5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各控股企业审计报告中会计报表附注内容应严格按照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的要求编写,不得省去报表附注内容或附注内容过于简化。对于审计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国科控股将要求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并对主审事务所予以通报,要求相关单位撤换事务所,并将其名单上报财政部。参股企业参照执行。
各企业应将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与审计报告中相关报表的相应数据核对一致。
八、各企业在决算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决算数据的分析工作,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撰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见附件2),对本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决算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国科控股控股企业必须同时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管理建议书》;如年初数及上年实际数有审计调整的,须提供《调整情况说明》。
九、院属各单位、国科控股持股企业应如实填报“截止2012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情况表”,表中涉及的企业均应填报2012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对于2011年度已报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而2012年度未报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企业,院属单位及国科控股持股企业应以文件形式对其未报原因进行说明(必须加盖公章)。
十、使用软件、上报时间及上报内容。本套报表使用 “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新的审核参数、会计报表附注等内容请于2013年2月底到中科院网站或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下载。
各单位请于2013年3月20日前将以下内容上报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1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备案表,并单独a4纸装订成册(参股企业不需要);
(二)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封面(必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并单独a3纸装订成册(参股企业不需要);
(三)截止2012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情况表、对于2011年已报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而2012年未报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企业的原因说明文件,并a4纸装订成册(参股企业不需要);
(四)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数据软盘,控股企业包括决算数据、财务情况说明书及会计报表附注电子文档,参股企业只报送决算数据(其中参股企业单独生成一个数据文件;全资、控股企业单独生成一个数据文件);
(五)参股企业只需报送财务会计决算数据,不必报送书面资料。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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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6. 备用码表
7. 截止2012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情况表
8. 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备案表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